我工作6年五个月(2010.8-2016.12)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辞职的,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多长时间的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呢?
2024-09-07 13: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能被视为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并支付双倍工资。 至于具体能申请多少年的经济补偿以及双倍工资,这取决于您是否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不符,以及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是在何时何地开始工作的。如果您能找到确切的证据,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那么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持您主张权利的证据。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