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月29号下午开车去双沟,走到寺湾收费站那里的时候我前面车减速,由于当时路上有冰我刹车没刹住直接撞到前面车上了,当时只报了保险没报交警,第二天在四s店才报的警是早上11点20,出事故是1月29号下午6点半。我现在去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交警说我事后报警他们不受理,我想问一下交警的说法是对的吗?还有保险公司那里没事故认定书他们真的可以不赔钱吗,当时保险公司可是去了的。
2025-05-17 05:5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均未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或者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和损失情况,则可能影响后续处理。因此,您应该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警方,并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或责任,也应该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索赔时使用。 至于保险公司是否需要事故认定书才能赔付,这取决于具体的保险条款。一般来说,只有当保险公司能够确认事故的真实性并确定赔偿金额时,才能要求提供事故认定书或其他相关文件作为理赔依据。因此,在没有得到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您可以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索赔,并尽可能收集和保存与事故有关的所有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