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姊妹六个一个哥哥,哥哥十年前去世了留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哥哥去世以后的第四年妈妈也没了,老爹那年80岁和我一起生活我照顾老爹的起居,哥哥没有以后两个孩子和我嫂子从来没有管过老爹,过年过节过生日也没来过,今年老爹身体不好不能自理了姐姐们合计的一直都是我管老人就提出把老人去世后的20个月工资给我因为这些年我照顾老爹谁也没拿一分钱因为老爹有工资,我就是想问如果我哥哥的孩子回来有这个钱在法律上应该给吗?给多少?
2018-03-06 13:51按法定继承,您哥哥的孩子是有代位继承权的,属于您哥哥的份额对方是有继承权的,但对方赡养义务没有履行,可以少继或者不继,建议协商处理。《继承法》第11条: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