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亲去年在家洗碗不慎将右手肱骨摔骨折,就近在县医院就医,医生说要进行手术,手术进行过程中将家属叫进手术室,说肱骨以后很大可能坏死,让家属马上做决定是按照原定方案钉钢板还是做假体置换,家属不懂专业,只怕肱骨坏死,糊涂决定假体置换,当时签订了同意书,但同意书和医生口头都未告知假体的年限只有4到10年,患者只有48岁,意味着有生之年还会进行二次手术,并且现在我父亲手术处一直痛,医院也没给出相关解释,我带父亲去市医院检查,市医院说他们院无论如何也不会选择假体置换,并且手术后有骨质疏松症状,请问县医院是否有责任,具体有哪些责任?
2024-10-08 08:02尊敬的客户, 首先,对于您父亲不幸遭遇的情况表示深切的同情。关于您的问题,我们建议您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 患者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明确约定手术费用、恢复时间以及后续治疗等细节。 医生的诊断报告,特别是关于手术风险和假体置换的详细说明。 有关手术后的疼痛情况记录及医生的治疗建议。 如果您认为县医院存在过错,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纠纷。 向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联系患者所在地区的医学会,寻求调解或仲裁服务。 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在任何争议中,保护好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