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离婚案件的法律知识。男方,70岁,盲人,持有残疾证,与女方登记结婚已有10年左右,10年生活过程中,男女双方并未长期生活在一起,更加没有很好的照料男方的生活起居,现男方得了肺结核,女方仍未尽到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现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因男方病重,不能走动,无法去公证处办理离婚手续,故而双方达成协议,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书,由双方的各亲戚签名见证。我想问下,这种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2025-01-27 12:2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另一方可以主张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且有第三方的见证,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协议是自愿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不过,具体适用的情况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状况等。因此,在进行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