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村里改建的原因,把我家房子强行拆除了。 现在通过我的上访等原因给我家安排宅基地了。但是不给我签一个使用或者归属合同。村委回复是:村里的所有宅基地都没有合同。就口头告诉我直接盖房子就行。请问这样合法吗?(也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证)我担心我盖上房屋以后,找我麻烦!
2025-07-28 05:4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的建设应当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房屋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除的,那么您的住房可能属于国家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因此需要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补偿安置。 对于是否需要签订产权证明或其他文件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规定以及您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议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了解您是否有权获得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的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