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我一套房子,母亲健在,但母亲说她百年后,房子给我和妹妹,俩位哥哥不要,这样是不是应该到公证处办一下俩位哥哥放弃签字的手续呀?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母亲去世前将房产赠与您的事情,通常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如果您的母亲在生前明确表示愿意将房屋赠予您和妹妹,并且她的意愿得到其他继承人的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不需要通过公证程序。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希望将房产留给自己或妹妹,而其他人反对或者认为该决定不公平,则可能需要通过公证来确定遗嘱的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员会审查所有相关文件并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如果您想要确保自己的权利不受影响,建议您向当地的公证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也可以考虑制定一份正式的遗嘱,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