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技校上学,给了老师2万元让给我找工作,工作不满意只干了一天,老师不给退钱
2024-10-10 12:37您在技校上学期间与老师的交往中存在误解和不当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如果您确实有需要帮助找到工作的想法,建议您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就业问题,如参加招聘会、通过网络平台寻找招聘信息等。 同时,如果您的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或不满,请及时与学校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可能存在的权益保护措施。对于已经支付的费用,您可以考虑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并按照学校的处理程序进行申诉。在此过程中,保持证据完整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