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怀孕8个多月,去医院产检发现胎儿脐带打结了,当时大夫说让我住院观察保胎了,说脐带打结很危险,每天住院就是查两次胎监,四个小时听一次胎心,每天上午输液,让我保胎到37周就剖了,可是没保到37周,早上胎监应该就不太好了,大夫没有做任何措施,等到中午12点就听不到胎心了,目前导致胎死腹中,医院就拿出一万钱说是对我的安慰,我的孩子就这么在安琪医院死了,我觉得是她们医院的疏忽大意造成的,住院就是保住孩子,结果我的钱花了,孩子却没有保住,当时胎监不好,完全可以提前剖的,我的孩子就不会死,像我这种情况医院是不是有很大的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我岁数大了要了很久才怀上的孩子就这么在安琪医院给
15天前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的经历。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赔偿和补偿,以弥补因医院疏忽而导致的损失。 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损害赔偿。根据《医疗损害责任法》,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医生未能尽职尽责地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如果您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的孩子因为医院的疏忽而死亡,您可能还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当个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复议。如果对医院的赔偿决定不满,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救济。 对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为后续的维权提供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从这个困难中走出来,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