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间歇性的精神问题,和一位七十多岁老头撞一块了,俩人都骑的电车,事后把人送到医院了,之后他家人说脚面骨头坏了,当时我们这边买东西过去人时老头手术后还能下床走路,老头属于五保,他家人说花了一万五,前前后后我们也花了将近一千,家里也没钱,中间借借凑凑给他五千想了事人家不愿意,离现在也有月吧多了,老头完全康复了,。现在那边想经官,如果拿够一万五就撤诉,想问下有打官司的必要吗,毕竟不是一个人的事,就想少拿点钱
2025-02-19 18:37在您描述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能性,特别是考虑到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一定数额的赔偿。然而,关于是否需要提起诉讼以获得更公平的赔偿,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支付了大约一千元,并且对方也同意将医疗费用减至一万五千元,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这一金额不足以反映您为此次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您希望确保自己得到充分的补偿,那么起诉可能会是一个好主意。此外,如果涉及其他潜在的利益相关方(如保险公司),他们也可能对最终赔偿额产生影响。 尽管如此,从经济角度看,不进行诉讼似乎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直接与对方谈判,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服务来达成协议。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而您仍然坚持自己的要求,那么起诉可能会成为一个必要的步骤。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行动,建议您始终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记录和通信记录,以便在未来可能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