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协议离婚了,我53岁,女是再婚,他是未婚,我十六年前因前夫吸毒离婚,十三年前经人介绍和坐了十几年监狱个人结婚了,当时我两个女儿都上高中了,我用我的八万块钱和他开了个小型超市,这么多年孩子也孝顺他,可能是他坐牢太久的原因,我们也过不到一起克,一点小事他都可以走极端,我都忍着,难得他提出离婚,我就同意了就协议离婚了,有房产一套,车一部,存款,都对半分,可这几天我难以平复心情,总觉得委屈,他来到我家,连换洗衣物都没有,觉得这个协议不公平,我的孩子们有没有份?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4天前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离婚过程中面临了一些挑战,其中包括财产分配的问题以及对孩子权益的关注。首先,关于财产分配方面,您和对方已经通过协议达成了一致,将房产、车辆以及存款按照五五比例进行分割。 其次,在对待孩子的权益方面,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子女具有平等的抚养义务,并且应给予子女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因此,尽管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及孩子的权益,但考虑到双方都有承担抚养责任,建议您与对方沟通,看看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有利于孩子的条款或补偿措施。 最后,如果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您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婚姻家庭律师,他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支持,帮助您更好地解决争议。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