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村里的委员向我爸借了九千多块钱,字据和盖的章都有,至今一直没人归还,一直到2017,10,18我爸离世,请问钱还能要回吗?
2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发生在2003年,而直到2017年才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时间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4年),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胜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债务人已死亡,债权人可以尝试通过继承人的遗产来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是夫妻双方之一,则另一方也可能对这笔债务负有责任。此外,如果您能找到债务人的其他联系方式,或者有可能找到能够证明债务人身份的相关文件,例如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也可能是追讨债务的重要线索。 总之,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可能性,但最终能否成功追讨债务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以及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支持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