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没到,找父母代签的算不算离婚,2女方找各种理由不拿扶养费怎么办。3在判决书离婚生效之后没在民政局拿办离婚证的情况下女方再婚或者是跟前任复婚,应该怎么办
2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几个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未到场,由父母代为签署协议的情况,如果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则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有效的离婚协议。 关于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具体处理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具体规定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经济能力来确定的。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需要额外的抚养费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对方请求增加抚养费。 在判决书生效后,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所谓的“闪离”,则视为无效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想要恢复正常的婚姻关系,可以尝试与前夫重新沟通,寻求双方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撤销婚姻或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法律问题时,应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建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