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多长时间不签收视为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0日后才开庭吗
回答数:730
公告送达需要60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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