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衡水景县的,在景县盐百益民小区买的第一套房产,但是交钥匙的时候我们多交了好几项费用,好像不是我们业主应该交的,应开发商(沧州盐山县盐百房地产开发商)来承担,我们都住了4年了,到现在房产证也没下来,多交的钱也没退还我们,找了开发商无数趟,但是他们的答复就是让等待,也没给解决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您能帮帮我们景县盐百益民小区的业主吗?300多户
20天前尊敬的业主,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反馈。我理解您面临的问题可能给您带来了困扰和不便,对此表示深深的同情和关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上述文件,或者未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可能会导致业主无法获取合法的房产证明。 关于多支付的费用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并要求其出具正式的发票或收据等书面证据,以证明该笔费用确实属于开发商的义务范围之内。同时,您可以尝试收集相关的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维权。 此外,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申诉,例如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案件。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