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哥在12月4号早上6点23分出门,在焦作只大红桥路段,大虹桥村,由北往南骑电动车行驶,后面一辆面包车,也是由北往南行驶,面包车将电动车撞坏,面包车和电动车全部吻合,由于天不太亮,摄像头又摄不到,面包车车主说他撞的是电动车,他的供词是,早上6点50,在大红桥路段,由北往南,看到路当中有一辆电动车,路当中有行人,他为了躲避行人,撞向电动车,可是我哥哥,始终清醒,他说他和面包车车主对话,面包车车主说让私了,别报警啦,所以面包车车主将面包车,电动去,全部挪到路边,事故现场只剩下碎片,,还有就是,报警电话是路人报的警,报警人称,人在路边趴着,事故科现在说,无法判定责任
2025-04-07 17: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您提到“电动车”与“面包车”的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并且电动车司机在事故中受伤。这表明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 现场情况显示,电动车司机清醒并参与了事故处理过程,而面包车司机则声称是出于避免行人而在事故中碰撞电动车。 报警人称事故发生在路边,但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的事故痕迹或目击者描述。这些细节表明可能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双方陈述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联系当地的交警部门,请求他们介入调查。 -请警方收集尽可能多的现场证据,包括目击者的证言、照片和其他可能有助于确定事故责任的信息。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交通警察或者律师协助调查。 -最后,如果最终未能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如何行动还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