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系安全带被抓拍,交通队有义务通知被处罚人吗?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拍照,并依法予以处罚是合法且必要的执法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的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在违法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向被处罚人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处罚结果,包括罚款金额等信息。同时,该告知也符合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原则,便于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从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是在普通情况下适用的,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或特殊情况(如紧急处理交通事故),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告知方式或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执法活动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