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朋友在14年2月份问我借了50000元,有借条,约定15年9月还,至今一直未还,目前两人都不还钱。我们在马鞍山丹涂县。
2024-06-26 08:5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4年2月份借给两个朋友50000元,并且有借条作为借款凭证,约定2015年9月还款。由于至今他们仍未还款,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未还款的原因,看是否能够协商出一个还款计划。 2. **收集证据**:确保您的借条是有效的,并且保存好所有与借款有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 3.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以及可能的法律途径。 4. **诉讼**: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您可以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5. **执行**: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请求,但对方仍不履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请注意,诉讼有时效性,通常为三年,但根据您的情况,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过,如果在此期间您有催款行为,或者对方有承认债务的行为,时效可能会中断或延长。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