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03年申请中国邮政报亭一个,有规划局批准,同是我还拿着批复到旺庄乡政府由乡政府书记签字,在旺庄春潮一区经营报亭卖书卖共产党报纸,传播知识和党的政策。同是也解决受业问题。也是一种为民服务。到如今己是十六个年头。可是,今年2018年7月30日那天突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沒有任何通知人又不在的时候,釆取撬开敲打敲碎报亭。至使我家大量线财和贵重物品全部压在废墟和玻璃渣里。应我家老公多以报亭为主。那天正好有事,不在报亭。结果,报亭被敲了,是旺庄城管违规违法再加暴欺负我老头老太,他们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无证.摊位到处多是。之后己知不对,釆取培付,达不到统一。我要讨说法。
1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非法侵入、破坏公私财物以及侵犯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公共设施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报警,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并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等,以便后续的维权工作。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进行法律行动时,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案件复杂化或影响到自己或其他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