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租买卖上的一些事情,我和老公买了个门市房,是通过房产中介买的,由于我在家带孩子不方便出去期间的事情都是由我婆婆帮忙去办的,但是我今天一看买卖合同上写的付款方(买方)是婆婆和我老公的名子,而且与房产中介签的收条上(给房产中介的一系列费用)也是写的我婆婆的名字,但我要求房子必须是我们夫妻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的名字,还有我这是贷款买的房子,贷款也是我们夫妻一起贷的,而且贷款下来的钱我婆婆从我老公那转到她卡上了已我婆婆的名给的卖方,我想问问如果有一天这个房子有什么说法或是我们夫妻离婚了,在这个房子上有婆婆的份吗,或是有什么其他说法吗,总感觉她们好像在算计我呢??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房产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是指支付款项的人,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即使合同中写的是“付款方”,这也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属于婆婆。 收据上的名字虽然可能是婆婆的,但这并不能代表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双方另有协议,否则房产归您夫妇所有。 贷款买房的情况需要考虑贷款协议以及贷款是否已经全部偿还。如果您丈夫没有将贷款资金转入您的账户,并且贷款尚未完全偿还,那么这可能会成为未来纠纷的一个因素。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则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立场和想法,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法律指导,具体问题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判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