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世了,然后爸爸找了个后妈,有三个小孩子一起在老公家住,后面去年我们要结婚后妈把家里粮食卖了大概三万多块钱,然后就离开家了回原来家去了,而且还拿走了好多锅碗瓢盆那些,现在因为一个烂百把块钱烂柜子来家里面闹说是她的要要回去,可以提出法律诉讼追回卖粮食的钱和她三个小孩抚养费那些吗?没有结婚证的,但是在一起有二十多年的样子了
2026-01-18 20:0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丈夫与前妻之间存在法定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您们决定结为合法夫妻,并且共同生活了20多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的丈夫应该对他们的孩子负有抚养义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正式的结婚证书,可能存在一些法律上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了解有关法定婚龄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您们的婚姻符合法定婚龄要求,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 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您的前妻拒绝配合支付赡养费用,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例如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前妻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寻求调解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书。这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请记住,任何涉及财产分割、赡养费等法律事务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和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