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矿大焊工,上个月工伤,手臂撕脱性骨折,医生建议手术但血糖高现保守治疗,工伤后单位考虑工伤逐级罚款问题,主章不报工伤,我们要求正常报,刚刚给了个书面规定,我们觉得不合理,咨询一下该如何处理,我哥07年到10年鉴第一次合同,11年到15年鉴第二次合同,第三次是16年到2020年,还有两年合同到期,听说国家规定第三次单位必须鉴长期合同,有这个规定吗?针对单位这次工伤处理条例,请帮忙分析一下该如何应对,谢谢
16天前您的哥哥在工作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如果他的伤害是由工作引起的,并且他没有得到适当的赔偿或补偿,那么他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相关待遇。 关于您提到的工伤追责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单位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出申诉或投诉。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担忧,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将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 咨询专业人士。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流程。 另外,对于您提及的第三次合同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哥哥在最后一次合同期满时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关键是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