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岗,让我待岗,按照标准工资发放的工资。
2024-07-15 16:1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因此,您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领取工资。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