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攀枝花一企业上班,今年六月十二日发生意外,企业是交了社保和意外保险的,是伤在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上了钢板和九个钢钉,住了二十五天院就出院休养,医药费都是走工伤保险公司报销了的,我也在十一月十五号上的班,但脚还是疼,我想问,如果我还在原公司上班,工伤鉴定是九级,工伤保险赔我多少钱,我是二千五一月,都是赔偿什么钱给我,再就是假如公司明年等我取了钢板后解聘我,还会得到公司的赔偿吗?也就是公司赔偿有期限吗?工伤那边一直是公司人事部的人在与他们对接,如赔偿我需要什么凭证或证明什么的吗,假如现在辞工公司能赔我多少钱,还有明年做手术的钱怎么办?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谢谢!
2024-07-15 14:42关于您的工伤赔付问题,具体金额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伤程度、治疗情况以及当地工伤保险政策。一般来说,工伤保险会根据受伤害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 对于医疗费用方面,由于已经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了大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问题,这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可能包括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情况应由用人单位告知并协商处理。 在取出钢板后再进行手术时,如果公司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如果您认为公司应该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承担责任,建议保留相关记录和沟通记录,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最后,为了避免纠纷,建议您在离职前与公司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未妥善处理而引发争议。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