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会计人员,2016年5月20号开始到一家服装厂上班。10月份申请离职交接,账目结转到9月30的,10月开始的账全部移交给新会计,没有列明交接清单。10月30号正式离职!现在已离职一个多月公司还拖欠我十月份的工资不发,公司以之前交接账目里面加工数量超出,和10月其中一张单据报销重复为由扣押我的工资备注:(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正式合同,只有在之前公司验厂的时候签了一份非正式的合同,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率) 同时在上班期间加班没有支付我加班费用,星期六都有在上班,有时候星期天也有加班。公司也没有办理医保社保等!)
2024-07-15 14:1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记录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业务往来记录等。 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询问是否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离职手续,并确认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公司仍未发放您的工资,请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要求依法处理。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您可以先自行计算加班时间并提供证据,然后提交给公司进行审核。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过程中,尽量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便日后可能需要使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