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了分手有一年多没联系,且又有个儿子,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6-02-14 18: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分居一年以上,并且有子女需要抚养,因此您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其他争议或纠纷,例如财产分割、赡养费等,也可能影响到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因此,在决定是否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决分歧,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