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去世了27年,(房子田地)户主都是他,没有转户,俩儿五女,都成家,婆婆还在,我跟小叔子分家24年立有分书,因土地被征,发生多次纠纷,后经表哥还有朋友一起协调又立条子。(在原来条子后面附加土地和经济已经算清),现在村子里搞新农村征用我的田,其中2分是小叔子的,同意的早在十七,八年前钱己到张,我和几户村民没同意一直到现在,就在昨天九月五号粮田被挖土机挖了,我一问,干部说是指挥部叫我婆婆去量的。婆婆将八十岁,请问她有 这个权力吗?我和儿子没田分,四个姑姑户口迁出去了其中两个第一轮迁的,两个是第二轮前迁出去的,一个姑姑没迁户口也分了田,婆婆留有自己喜欢的田被征钱她自己拿的,我怎么能拿到房子和田
17天前您提到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遗产继承、家庭成员关系以及农村土地政策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和建议。 遗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婆的遗产继承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如果您与婆婆的关系良好,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土地使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买卖或出租。因此,在征用土地时,应确保土地的合法用途。 分书效力。如果您的父亲在生前签署了分书,这表明他在生前已就财产分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分书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分书未经公证,则其效力有限。 村委会的行为。村委会的行为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您认为村里的行为不合规,您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寻求帮助。 婆婆的权利。对于婆婆来说,她的权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健康状况、生活需求等。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该充分尊重她的意愿和权益。 法律咨询。最后,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为具体的解决方案。 请记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法律依据。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