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还问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订婚期间男方花费的钱该不该找女方要,比如现金1000-5000元不等的,买衣服,手机之类的东西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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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婚期间,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如购买衣物和手机等物品,这些支出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支付了较大的金额(如1000-5000元),那么这部分资金应视为赠与,并且不应要求对方偿还。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约定来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如果您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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