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他爸已经分开5年,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家里以前拆迁,具体我也不知道拆迁补偿款下来没有,最近他急着要我回去办理手续。我们结婚两年多,家里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我说的这些主要想问问假如离婚我会不会有所赔偿?
2025-07-02 22:5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信息。 由于您和孩子的父亲已分居5年以上,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这意味着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被视为解除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要求您回到原籍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如办理离婚手续),这可能意味着他希望从您的家庭中获得某些财产或其他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如果拆迁补偿款是通过你们共同拥有的房产获得的,那么这部分款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你们两人共同分割。 关于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的折旧、家具电器等生活用品的价值、子女抚养费等。但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建议您与对方协商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总之,如果您担心自己可能会因为离婚而受到不利影响,请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情况。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以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