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四年多了,签过两次合同,一次已经到期,这个还有两年多,今年五月份单位让我改签一个三方的合同,我没签,让我换岗位,我没同意,后来说开除我因为给我补偿少我也没有同意,后来就这么在家呆着,每个月给我1450左右的工资,而十一之后长春的最低工资标准涨了,涨到1780单位这个月还是给我开1424,请问合理吗?我该怎么找单位协商?
2025-03-02 04:26您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涉及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等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您对单位的决定不满,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尝试通过与单位进行沟通来解决问题。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中表达您的不满,并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工会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 如果情况严重,建议您及时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