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了一家门面,原合同是房东和龙某签订8年合同,后来4年后转让给了付某,以后付某和我签订了合同,转让给我,并收取了转让费,我做了半年以后要付房租,原合同还有2年到期,房东却不认,说我属于私下转让,需要重新签合同,涨房租,现在我该怎么维权,房东涨房租对吗?我可以起诉要回转让费吗
27天前首先,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应该受到《民法典》的保护。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了为期8年的租赁合同,并且在四年后的某个时间点将该房屋转给付某人。 关于您是否可以要求房东涨房租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前约定的具体条款。通常情况下,在租赁期间内,房东有权调整租金水平以反映市场变化或物业价值的变化。然而,如果房东突然提出涨租的要求,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租赁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即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租金上涨,除非这种变动是明显的、显而易见的并且超出预期范围。 因此,建议您先检查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房东是否有权调整租金。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处理此事。如果您认为房东的涨租要求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烈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副本、支付的所有款项凭证等。这样有助于在必要时进行有效维权。 最后,若涉及诉讼程序,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