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复杂,事情是这样的:李某先后找我借钱一万多元,一次10000,两次1000的,这是2018年和2019年借的,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还有他把他身份证拍照给我了,,之后就失联跑了,多次找寻联系不上,电话不通,微信支付宝信息不回,时隔7个月到2020年7月份才主动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到我,因为他又缺钱了,因为之前的钱没还我不敢借,但是我又想他给我写个借条,他因为缺钱就同意写借条了,等于我是又借给他钱才换来的借条,李某主动提出这次借的加上前两年借的一共15000,给我开个两万元的借条,其余的算是这几年的利息补偿,借条上时间为2020年7月借还款时间为2021年7月还,并手持身份证和借条录了视频
2020-11-2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