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套房子,土地使用证写的是哥哥的名字,弟弟住着,弟弟和妻子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屋基双方一人一半,土地使用证在弟弟手上,哥哥不知情,请问这个判决有效吗?
2025-01-17 11:1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因此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不是房屋所有人,那么该土地使用权可能不属于房屋所有人所有。 其次,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屋基双方一人一半”,这可能是对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进行了处理,并且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最后,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也需要考虑实际情况,比如是否有证据证明房屋存在特殊价值或特殊用途等。如果您有更详细的情况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