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搬迁,老婆户口从老家迁出来到我这里,镇上也开了准迁证,现在派出所落不上户口,身份证信息不能用了,是否合法?
2025-01-15 04: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如果您的妻子需要在您所在的城市落户,她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的配偶已经办理了准迁手续并得到了准予迁入的决定,那么她的户口应该可以顺利迁移到您所在的城市。但是,由于户籍管理机构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项,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当地的公安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处理流程。 如果您担心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无法使用,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换新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如购买新手机号码等方式,作为临时身份标识使用。但请注意,这些措施只能暂时解决当前的问题,长期而言,还是需要等待户籍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