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7月底两个人因倒垃圾起了冲突发展成打架,其中一人颈部受伤里外缝了两层共十来针,还有一人是小胳膊那受伤断了几根筋动了手术,当时胳膊受伤的那家报了警,而我们没有报警,两家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来颈部受伤者家庭条件有限就转院回老家继续治疗,去年一年没音信,今年3月份突然打电话说让去解决了,后来因对方条件太过分没解决成,就在前段时间突然就发了一张通缉令(颈部受伤者),当时颈部受伤者家人也找对方解决但这次比第一次要的还多根本承受不起,而且两家孩子都受伤了为什么让颈部受伤者一家承担?因当时胳膊受伤者做了伤残鉴定书,而颈部受伤者没做,现在隔了一年的时间做伤残鉴定能做出来吗?两家私下调解能撤案吗?
2024-12-06 23:32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并且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因此,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您和对方已经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并且双方同意撤案,那么您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 至于颈部受伤者的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定时间内进行,通常为一年左右。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情况比较特殊,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与警方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