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干劳务扩大的,在签订二号楼合同的同时附加了一号烂尾楼的合同,约定一号楼二次结构按月进度付70%.主体封顶付80% ,约定25层结果封顶时又要加两层,去年10月6号主体封顶,建筑公司没钱支付工程价款,11月9号工人上访.工人工资合计318万,12月十日县政府监督发放工人工资37万元月十二日发放25万,1月25日县政府垫付工人工资165万,我们劳务公司付工人工资22万其余工资款由政府分三次支付完,建筑公司和我们的结算单按主体80%二次结构70%结算298万,现在建筑公司要求我们把剩余的2次结构干完,但还没钱,并说他们找工人,我们管理,他们到时候付工人工资,这是圈套吗?还要求我们和他算账,
2024-09-15 12:51首先,您提到的“一号烂尾楼”合同与您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我无法确定是否涉及欺诈行为或非法活动。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调查建筑公司的履约情况。了解建筑公司在项目中的表现,包括进度报告、工程质量等。 与建筑公司沟通。尝试直接与建筑公司沟通,询问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其他未解决的问题。 咨询专业人士。可以咨询律师或其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建筑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合同条款,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方式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合法且合理的。同时,与他人合作时也应保持诚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