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8年,生了两个孩子,12年花八万多建了一个厨房,13年花了九万多买了一辆汽车,存款不明,因感情不和,如果离婚一个人带一个孩子女方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4-08-19 06:1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造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购车费用,如果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车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与您的配偶共同使用的,则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但在具体处理时,还需要考虑车辆登记人、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是否有其他经济来源等因素。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子女相关权益的分配,通常情况下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和方式由法院判决决定,并且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 总之,解决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需要注意尊重彼此的感情和权利,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情绪化冲突导致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