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公公婆婆出钱购买我家楼上单元房一套,和我们一起生活,当时说好我们养老,房子归我们。当时没过户,房子还是在原房主名下。2011年经公公婆婆同意,房子从原房主过户到我夫妻名下。2014年我和老公协议离婚,因为孩子归我,所以把房子给了我,2015年我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2016年老公回来和我共同生活,但是没办复婚手续。2016年底,我公公婆婆搬去老公姐姐家,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我老公和他父母及姐姐协议房子归姐姐所有,公婆由姐姐养老。并且把房本给了姐姐,房子名字是我。请问这种情况房子是我的还是姐姐的?我可以要回房子吗?
2024-10-19 16:2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屋所有权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公公婆婆和您约定房屋归你们所有,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该房屋应属于您的所有。 如果您和丈夫离婚时将房屋赠与给对方,则该房屋应归您丈夫所有。 如果上述情况不成立,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细节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收回房屋,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