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证已发到群众手里,我因长期在外打工,04年二轮严包前村里通知我交情历年提留欠款了才分田。我回来交款后,次年却没给我分田。而书记和村干部换了几任,今年土地确权却又没有我的土地确权证。04年我们组每人分田一亩二分,一千平方九分田,一亩就是一千一百平方,宅基地是除外的,没有加进组里的总田亩就该是一亩田一千一百平方。而我现在找村里要田,村里要把我的宅基地0.6亩算进我的正田里面,而且只按一千平方一亩分给我,还不发土地确权证,请问村里这样合理吗?书记说如果我不同意他们就按国家的667平方一亩给我分,请问我可以找政府维权吗
2025-02-15 22:14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并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而不是个人权利。因此,即使你已经向村委会交纳了提留款项并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未经集体同意,你仍然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被错误地计算或分配,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寻求解决,比如向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权属,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是否应该在土地确权时考虑宅基地,这取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宅基地应当单独登记,与耕地等其他建设用地一起管理使用。但在某些地区,可能也会考虑到宅基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共同使用的可能性。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来判断。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了解清楚相关情况,然后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