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李律师,我是在北京2003年工作出的事,被工人用刀砍伤置重伤二级,经过我在公安网上投诉今年6月才给我抓住的罪犯,抓住又放了警察说罪犯有尿毒症,保外就医了,我怀疑他的尿毒症作假,经过我查看法律条纹,罪犯有可能监外执行,我的合法权益的不到保障,是否有人用钱买罪的嫌疑,希望得到李律师的帮助,我的电话15022786388
6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刑事诉讼和司法公正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罪犯在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关于您提出的“是否有人用钱买罪的嫌疑”,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了法律、道德和个人隐私等多个方面。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例如与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同时,如果您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