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土地,有合同和营业执照,合同签了38年,使用了16年,附着物有赔偿,政府不赔
2025-02-25 19:4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承包土地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使用年限为38年,并且已经使用了16年,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进行补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如果因土地使用权人改变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具体到您所描述的情况,由于您已经在使用该土地长达16年,因此可能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看是否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或延期支付租金。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