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详情提问 APP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法律遗产继承的问题。我父亲于2005年死亡,我爷爷于2011去世,我代替我父亲行使他的合法继承权,我爷爷死后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阴差阳错的到了我妈妈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大姑把这套房子分配给了我三大爷,算是侵犯我妈妈的财产权吗?
2024-10-19 14:0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是指在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依法进行处理的一种民事行为。您父亲于2005年死亡,您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利。 然而,您的母亲和您的大姑之间存在争议,因为她们认为该房产应归她们所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除非有相反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因此,如果您的母亲和您的大姑之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那么该房产应视为您的母亲和您的大姑共同拥有。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