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问题。结婚三年,我们现在要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但是 他曾经给我写过证明,离婚后房子归我(女)所有,有签字,有压指纹,这个如果以后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能证明吗?
19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因此,即使对方曾向您出具了书面证明,该证明并不足以作为房产归属的依据。 如果您和配偶决定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且需要达成相应的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申请法院调解或者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明确房产的归属。 此外,在离婚过程中,您还可以要求分割其他共同财产,如存款、股票等。这些都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以便于法庭进行判断。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