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之前和我前男友生了一个女儿 没有结婚证 后来因为不合适不在一起了 孩子一直是我抚养 现在我已经结婚了 可是现在女儿的户口还没有上 我打算把女儿的户口上到我现在老公这边 但是要抚养权 我之前是山东的后来结婚把户口迁到浙江仙居了 而之前男友是山东的 我应该到山东法院起诉还是到了浙江仙居法庭起诉?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孩子随父或者随母落户的,应当在父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在您与前男友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由其父亲或母亲申报并落户。 如果您计划将孩子的户口从山东迁至浙江,并且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直接向山东省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户口迁移的问题以及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这可以确保孩子的户口迁移过程合法合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在起诉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进行详细解答。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