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2012年和妻子结婚 并且有了一个孩子 已经5岁了 2016-6月因为一次吵架冲动把婚离了 (法院协议离婚的), 之后的这一年里 我们也在一起生活 中间还打算要了二胎 并且已经怀孕4个月了 但是妻子现在坚决不想要这孩子 非要去医院打掉 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办理得合婚手续 请问现在的我有什么法律权益 可保住这个没出生的孩子?谢谢!
2024-10-02 15:29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与妻子离婚后有权利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在中国,关于生育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尚未出生,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务必谨慎行事并遵循法律程序。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