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休息时间,高同学看到我小孩的凳子是倾斜的坐着,故意走到我小孩位置后面抽我小孩的凳子,我小孩当时就崴到左脚,用双手撑在课桌上,才没有摔跤。于是,我小孩走到高同学的座位旁,用右脚踢他,没有踢到,接着用左脚踢,被高同学用右手反打到我小孩的左脚,导致我小孩站立不稳,摔断了左脚。 请问律师,1.这种情况双方家长各自应该承担多少责任?2.因为我小孩骨折的部位,涉及到一个生长发育的问题,医生说要三到五年后才能看出是否有后遗症,这个问题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2024-10-06 22:38对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建议。 对方家长的责任 -责任分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如故意或过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是“故意”,这通常意味着对方的行为违反了道德标准或者法律规定。 -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包括受伤程度、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生活费等,您可以向对方主张适当的经济补偿。 长期影响与赔偿请求 -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由于涉及长期健康影响,可能存在因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这些费用应由责任人负责支付,并且可能会随着患者成长而增加。 -生活费。对于因受伤而导致的日常活动受限,例如上学、工作能力降低等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获得相应的生活费补偿。 -精神损害赔偿。虽然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身体上的伤害,但也可能对个人的心理和社会地位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请记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事宜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