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方已经分居两年,男方现在下落不明,电话联系不到,财产已经分清,没有孩子,现在我要离婚,可法院非得要男方失踪证明,街道办事处又不给证明,说是人没失踪,我不知道怎么办,请求法律援助
2024-11-11 19:5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夫如果确实存在分居的事实,并且财产已经分割清楚,而对方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联系方式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分居事实、财产分割情况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获取到所需的证明材料,建议您先尝试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看是否能够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