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在工地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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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主承担责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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