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之前一起在上海租房住了两年以上,租房合同已完结。现在对方去了长春,也是她的户籍地,去了不到一个月,这种情况我是要去长春法院起诉吗
2025-04-17 04:17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到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长春市提起诉讼。 但是,请注意,具体应选择哪个地方的法院进行起诉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当地的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因此,在决定起诉地点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