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借贷公司法人跑了,欠下的巨款谁来还?我又应该去那个公家单位找合适?给我介绍业务的人员应不应该替他还我钱
2024-10-24 13:42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债务人(即借贷公司的法人)跑路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债务人在发生破产或失踪的情况下,其财产应当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因此,您所欠款项应该由债权人(即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您提到的“又应该去哪个政府部门找合适的”,这取决于您所在的地区和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或举报。此外,也可以寻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援助。 关于您提及的“给我的业务员应不应该替我还债”,这个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业务员有合法授权代表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那么他可以作为代理人参与债务偿还事宜。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授权,他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个人行为,且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确认业务员是否有代理权,并确保所有的沟通都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最后,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处理债务,都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并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